个人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作者:吴忠恒茂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24 08:29:56
在多年以前,吴忠商标注册只需要凭借一张身份证件就可以办理注册多个商标,但是自从商标法不断完善以后,个人注册商标也变得越来越复杂。那么个人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条件呢?
1、首先,我们自己有需要注册商标的图样,由于没有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帮助,所以需要我们自己对商标图样进行近似查询,了解是否存在近似商标或者相同的商标,避免在注册商标时,遭遇商标申请驳回的情况,可以在商标局官网进行查询。
2、选择商标的类别,需要我们按照自己的产品,然后对应商标分类进行选择,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选择自己的产品名称,而不是自己是食品类,就直接选择食品分类,这是很不准确的,而且在商标45大分类中,其中比较类似的商标类别还是比较多的,所以请认准产品名称或者是产品的详细统称等。
3、为了更顺利的完成商标注册,需要提前准备商标注册的相关资料,对于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图样、营业执照等文件准备的内容规范性以及尺寸规格等,都是有着严格的标准,所以详细的标准情况可以咨询A5知识产权进行了解或者是到商标局官网进行了解。
4、各项前期工作完成之后,就可以选择就近的商标注册官方受理点进行商标注册资料的提交,等到受理。
5、资料提交之后,可能会出现限期补正的情况,就是资料不齐全,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不齐,然后回答正常的商标注册流程。
6、商标审查是商标流程中容易出问题的地方,会对商标的所有资料进行审查相互验证等,如果出现情况需要及时处理。
7、商标公告期,完成审查之后,商标局官网会进行公布,这期间会出现商标异议阶段。
8、公布一段时间之后,就会核发商标注册证明完成商标注册。
方法1、去商标局网站,根据自己的商标注册号进行查询。
方法2、去商标局办理窗口查询,一般出示商标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商标转让,续展,等进度查询,还需要提供商标注册号,或者是申请号,其实去窗口查询跟在商标局网站商查询结果是一样的。
方法3、给商标局发查询函,主要是将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复印件或商标规费缴纳收据以及商标图样,随信函一起提交。在信函当中务必写明查询的项目、申请人姓名及通信地址并且加盖公章。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话还要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果商标要变更、续展或者转让等手续查询,要写明商标注册号和申请号。商标局查出结果之后会及时告知。
其实三种结果都是一样的,都无法避免商标注册数据的盲期,国家已经加强了知识产权的审批速度,相信以后数据盲期的时间也会缩短。
商标注册查询注意事项
1.上面小编说了三种查商标进度的方法,都需要提交商标局下发的商标受理通知书,如果通知书丢失,大家就必须要提交商标规费缴纳收据的复印件。
2.商标申请人在其商标注册申请或变更、续展、转让及补证等申请提交之后,若按照要求进行过补正或修正,或出现过其他的情况,请一并注明以方便查询。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标志,是企业发展的必须品,所以企业很需要一个商标来表示自己的“身份”;因而出现了企业商标购买事件,有买卖就会有风险,企业在购买商标过程中,这些法律问题要谨记!购买商标,流程中的签字、盖章、做登记是保障,一定不能少:
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3、商标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
4、商标转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
5、商标注册证书/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6、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一份。
在购买商标的期间,不是做好这几项就能防止风险的,买方也要做好下列审核确认工作:
1、要确认商标所有者是否还存在?
商标所在企业是否已经注销?如果是个人,个人是否已经死亡。如果企业注销或个人死亡已满一年,那商标的所有权便消失了,这样的商标是不能购买的。
因此,转让中所作的声明公证便是确认所有人是否还存在的最好方法。
2、确认商标的状态和商标所处的注册阶段。
有些商标是在初审公告期、公众异议期、复审期间等,会严重影响商标受让后的价值评估。商标代理机构一般不建议购买这样的商标,因为这种状态的商标不能保证能够成功转让到买方名下,或者说将会处于权利不稳定状态。
但是,如果买方看中了该商标,商标代理人也会根据情况进行建议,价格也会有所不同,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不同的建议。商标的状态可在国家工商局官方网站上查询,买方也可以实时登陆网站咨询赞标商标转让网的工作人员。购买商标最好上专业的商标转让网站。
3、确认商标是否许可他人?是否被质押?
这些情况最好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确认商标在转让之前是否已经许可他人使用,并且时间尚未到期,或商标在转让前已经被质押抵债或已经被转让。
对于他人采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的商标,商标法对此类商标不予认可。但是对于以合法手段申请的商标,商标权依法生效。商标的在先使用人只能考虑依法维护自己的现有权益,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基于以上规定,对于在先使用但是未申请注册的商标权人,要维护自己的合法商标权,需要从在先使用以及影响力方面完成举证。上海商标注册公司提示举证角度及方法如下:
1、关于使用涉案商标产品的销售证据,且能够证明该使用行为在商标注册人注册涉案商标之前。此类证据主要包括产品的销售发票、销售合同及相关单据。需要注意的是相关发票、合同及单据等应当能够证明与涉案商标的关联性。该证据的主要证明目的是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
2、关于涉案商标的广告、推广证据,该类证据包括发布在某媒体或网络平台的广告信息,与涉案商标相关的广告、推广合同。该举证主要证明目的是商标的影响力。
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对于他人采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的商标,商标法对此类商标不予认可。但是对于以合法手段申请的商标,商标权依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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